鄂爾多斯市烏蘭煤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伊旗阿鎮現代裝備制造業基地煤礦機械制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一、項目概要
本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騰席熱鎮現代裝備制造基地內,為煤炭機械制造項目,建設年產120臺采煤機、300套刮板輸送機、6000架高端液壓支架產品,400臺掘進機,400臺提升機,200套膠帶輸送機等生產線各一條以及相關公共輔助設施。項目場址西北距阿勒騰席熱鎮約8km,北距包頭市158km,距東勝市39km。西南距烏審旗達布察克鎮176km,南距陜西省榆林市181km。項目南臨阿大一級公路,東臨包茂高速公路,并與鄂爾多斯機場毗鄰。項目總占地面積53.4854萬平方米(約802畝)。場區中心坐標為:東經109°50.41",北緯39°31ཇ.98",場址區域屬鄂爾多斯高原,地勢起伏較大,海拔高度在1300m~1350m之間,平均海拔約1334m,平均坡度在0.9%~1.4%之間。本項目工程總投資455606萬元。
二、環境質量現狀
1、環境空氣:由監測結果可知,項目所在區域內各監測點的SO2、NO2、PM10、PM2.5、O3、CO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要求,二甲苯滿足《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居住區大氣中有害物質最高容許濃度標準要求,非甲烷總烴滿足本項目所參考的河北省地方標準《環境空氣質量非甲烷總烴限值》(DB13/1577-2012)中二級標準限值,評價區大氣環境質量良好。
2、地下水環境:根據監測結果,各監測因子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 -93)中的Ⅲ類標準值,說明區域地下水水質較好。
3、噪聲:監測結果表明各監測點晝間和夜間環境噪聲值均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3類標準。
三、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本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包括施工期對環境的影響和營運期對環境的影響,產生的環境問題主要包括廢氣、廢水、噪聲和固體廢物等。
四、擬采取的環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擬采取的主要環保措施
①廢氣治理措施:加強施工管理,物料堆放和運輸遮蓋苫布,封閉混凝土拌合,道路灑水抑塵,避免大面積開挖,協調施工季節等;加強對施工機械及車輛的維護保養。
②廢水治理措施:施工人員生活污水設置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園區污水管網;施工廢水設簡易沉淀池,經沉淀后回用于生產不外排。
③噪聲防治措施: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高噪聲設備同時加裝隔聲罩;加強管理,加強設備的維護和保養。
④固體廢物治理措施:對開挖的土石方盡量回填利用或用于道路填筑等,減少廢棄土石方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定期清運至當地環保部門指定地點集中處置。
⑤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嚴格按設計施工,減少基礎的開挖量,以減少棄土量;合理布置施工場地;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盡量避開雨季;施工結束后,臨時占地應及時恢復原有植被。
2、營運期擬采取的主要環保措施
①廢氣治理措施:營運期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焊接機焊接過程中產生的煙氣、噴丸機噴丸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噴漆過程中產生的廢氣。通過集氣罩和煙氣凈化機收集處理焊接煙氣;通過處理效率為98%的旋風+布袋除塵措施來處理噴丸粉塵;采用水旋式噴烘一體設備及有機廢氣的水旋式凈化和活性炭濾棉吸附過濾法來處理噴漆室中產生的漆霧和有機揮發氣體。處理后的廢氣污染物排放均能達標。
②廢水治理措施:本項目生產廢水主要有熱處理冷卻槽排水,噴漆涂裝排水,工件清洗排水,本工程新建一座污水處理站,對含漆廢水和其它生產廢水分開處理,經含漆廢水處理系統處理后的廢水回用至噴漆工段,其它生產廢水經處理后也全部回用至生產工段。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管網。
③噪聲防治措施:本項目距離附近村莊較遠,廠區噪聲對其噪聲影響很小。采用低噪聲設備;對引風機、鼓風機、泵等噪聲較強的設備配套消聲器,并合理布局、盡量防止噪聲疊加和干擾;噪聲集中廠房,設隔聲操作間;并加強綠化。因此,本工程營運期產生噪聲不會給周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④固體廢物治理措施:營運期產生的廢切屑液、廢礦物油、廢擦料、塵泥、漆泥、廢活性炭(纖維)均屬于危險廢物,經廠區臨時儲存后送有危險廢棄物回收處理資質的單位回收利用,廠區臨時儲存場所按照《危險廢棄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中相關要求建設;一般固廢(鐵屑、邊角料、氧化皮、廢包裝材料)在廠區儲存后外售,生活垃圾由園區統一處理。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均能得到有效處理處置,不直接外排,對環境不構成影響。
五、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鄂爾多斯市土地利用規劃。本項目污染物排放量較小,經采取相應措施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只要加強環境管理、切實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不大,并能實現社會、環境和經濟效益的統一。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工程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六、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與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可以通過信函、傳真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在規定的時間內向鄂爾多斯市烏蘭煤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提出查閱本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初稿的要求。
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為: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10日。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和征求公眾意見的聯系方式
主要調查事項包括:公眾對擬建項目的了解情況,公眾對本項目環境影響的認識程度,公眾對本項目持何種態度,公眾對本項目的建議和要求等等。
公眾見本公告后,如有相關建議和意見可通過以下聯系方式,與相關方取得聯系,感謝大家的參與和支持。
1、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鄂爾多斯市烏蘭煤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地址: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騰席熱鎮
聯系人:果占江
電話:13847769622
電子郵箱:793514260@qq.com
2、評價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南京國環環境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蔣王廟8號
聯系人:吳工
聯系電話:18686093100
電子郵箱:hhht316@163.com
鄂爾多斯市烏蘭煤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